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
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压覆
矿产资源审查业务流程
根据《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及《关于委托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有无压覆矿床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6]21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负责建设项目用地有无压覆矿床审查工作,现将具体业务流程规定如下:
一、提交资料,审查受理
查询单位应提交如下资料:
1.查询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申请函
由查询单位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公函形式(有正式文号并加盖公章)提出申请,公函中应简要说明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的由来及申请理由等。
2.建设项目批复文件
要求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研报告、设计方案)等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3.建设项目简介
简要说明项目情况,内容包括:项目来源、项目投资、项目地点及具体位置、要求查询范围,对线状项目还应说明路线的起点及终点位置、路线长度、路基宽度、路线经过的地名(具体到镇一级)。
4、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要求提供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其所辖区内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查意见。
5.建设项目选址位置范围图
选址位置范围图应加有查询单位公章,图上应标明经纬度或北京(西安)座标、项目征地红线、查询范围,对线状项目还应标明路线的起点及终点位置、路线的公里桩号或拐点号。
以上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否则退回补齐资料后再受理。
二、申请登记
受理后,由申请查询单位经办人填写《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审理登记表》1~4栏,填写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查询单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方便以后联系。
三、定价、缴费,领取收文回执
按收费标准计费,开具事业单位统一收费通知单,到广东省内联网银行网点缴费,由银行开具统一发票,缴费后凭发票到本馆领取收文回执。
四、查明是否压覆重要矿床,出具审查意见
由本馆组织地质工程技术人员、专家对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进行查阅资料、调查、评审、审查,对于查出有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项目,由馆组织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及专家到现场进行详细调查、查核(费用由查询单位负责)。受理、缴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关于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审查意见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归档,一份抄送厅矿管处备查,二份交查询单位(凭收文回执或缴费凭证到本馆领取)。
二○○六年十一月
联系电话:020-87652115 郑志文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39号省国土资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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